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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中禁止放哪些东西 国家有禁止棺材售卖吗

月璟2022-11-03 10:11:31

正文目录
1、棺材中禁止放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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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有禁止棺材售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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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中禁止放哪些东西

1、忌放物品:铁器,或者带尖的,例如针或钉子之类的,电器或者比较容易腐蚀的材料物品都不可以放在墓穴,都会铁器电器都会影响墓穴的磁场,带来不好的运气,放的不好会给家里带来邪气,子孙后代学业、事业、财运都会有损。

2、随葬品有:如意、元宝、童男女、手镯、生肖、莲花、酒壶、水壶、兔、金钱龟、钱、米缸、聚宝盆、文昌塔、酒壶、油缸、白菜、大象、花瓶、婵、葫芦、貔貅、平安扣、狮子、象棋、麻将、文具(笔及其它)风水球、小石狮子、文昌塔、通天官印、背后靠山、香炉、元宝、金蝉、金钱兔、聚宝盆、吉祥象、寿龟、如意、母子龟、貔貅、灵位牌、十二生肖、铜钱、平安扣、钱袋、金银山、水晶小摆件、守灵蜡、五谷杂粮寓意吉祥如意,当然这些物品不是都放在墓穴的,虽然都是有美好寓意的,但也不宜过多,可以挑选几样放在老人墓穴,或者老人生前有什么喜欢的物价都可以放在墓穴。

3、墓穴放随葬物品,是借助物品让墓穴风水更好,福荫子孙后代,繁荣昌盛,所以一定要挑选比较靠谱的物品摆放。

棺材中禁止放哪些东西图片

【意大利葬礼用棺材 只是棺材不够用了!】

1、意大利棺材不错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意大利葬礼也是用棺材的。

死者会被放入棺材里入葬,按照意大利传统习俗的话,还会为为死者进行赞礼。

我们看过的许多意大利黑帮片,都有在葬礼上,死去的教父或者老大被装殓入棺材下葬的镜头。

我们可以看到意大利风格的棺材做得还是很精致的,抛光上漆工艺考究。从观感上来看,很容易会被人联想到钢琴盖。这也让人不禁不感慨意大利人毕竟是极富创造力的浪漫种族,而意大利也毕竟是一个盛产兰博基尼等超级跑车的国家啊!这个国家就连做棺材也是这么有型!

2、意大利棺材不够

只是,这一阵子由于意大利疫情形势的泛滥,意大利的棺材都快不够用了!

来自意大利的报道说,意大利的棺材都堆满了教堂,死者和棺材在这里停放了5天都没有能够出殡。

意大利政府不得不动用了军车,连夜把这些棺材往外拉,但是一直拉都拉不过来。

棺材店老板24小时加班加点打造棺材。但是即便把他累得快要瘫倒在棺材铺里棺材都不够用!

3、意大利棺材警告很“硬核”

“要么待在家里,要么待在棺材里!”

这是流传在意大利的最新抗疫“棺材警告”,不得不说的是这条警告真的是很硬核。在全世界抗疫口号当中也是比较“狠”的了。此前,曾经有消息说,意大利已经有50名神父为了安抚新冠确诊患者而死亡,真是希望意大利疫情早点过去,棺材危机也早点缓解!

@飞鹰作文 原创答疑,喜欢的朋友敬请关注!

导读:丧葬的礼俗在我们生活中有很重要的地位,俗话说“十里不同俗”,地域不同,生活方式不同,造就了农村的丧葬形式各异。今天我们就聊一聊农村丧葬礼俗的那些事!

其实,在我们农村,传统的丧葬礼俗就是“儒家伦理观念的孝的体现”。而儒家的伦理思想又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判断是非的标准。因此在农村对于农村的葬礼往往只能“照旧”。今天我们看一下安徽农村的一些丧葬风俗习惯。

一、初死。当家中老人故去,要把老人移动到家中正屋的灵床上,头朝外,脚朝内,在灵床前烧纸,也就是“倒头纸”。

二、含殓。过去在农村丧礼中,会在老人口中含口饭,但也不局限于饭,有的会将钱币或珠玉含在故去老人的口中。

三、报庙。过去在农村,老人故去,孝子会向祖坟土地爷请安,以示家中有人故去,请把灵魂带走。

四、引魂。现在农村老人故去,长子一般拿着引魂幡来接比较重要的吊客。

五、报丧。在农村现在,报丧一般都用讣告,按照“爷亲有叔,娘亲有舅”的礼制,告诉亲友家中老人故去,一般报丧者不论长辈或平辈,报丧即叩头。

六、破孝。在农村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一般子女和族亲都要戴孝,凡是戴孝者皆穿白鞋,子女披麻,女儿、儿媳脚踝缠白绷带。男性晚辈带孝帽,有“羊角帽”和“出顶帽”之分,主要根据族亲血缘的远近来定。

七、开吊。

八、搭灵棚。在农村主要是在屋前搭一个屏障遮挡。并用稻草或秸秆铺满地面,以为守灵只用。

九、设灵案。在灵棚下摆一案桌,放各种贡品,点白蜡烛。

十、厨、引。老人故去,亲朋好友吊往之,必设宴款待,因此需请厨。未来烘托悲哀的气氛,往往还要请乐。

十一、跪棚。一般在农村,有吊客来吊往时,众孝子会叩首还礼。

十二、泼汤。出殡前一晚,长子扛引魂幡,后边跟着亲朋,两人抬一桶面汤,沿路泼洒。

十三、破土、在农村,老人故去,长子扛引魂幡,在祖坟选定的墓地,先破土三锨,随后,由忙客打穴。

十四、起灵。孝子抱老人骨灰盒行进到中心街,吊客向死者叩头,我们这有“九扣十八揖”的说法。孝子“摔老盆”这是发丧的重要环节。

十五、路祭、过去农村在出殡前往墓地的路途中,亲友备酒果、焚香、送至荧坟。现在,一般亲友随送葬队伍哭一程就算了。

十六、下葬。

十七、圆坟。过去农村老人故去,下葬三日后,均到坟墓处大哭,并把坟墓堆的高高的。

十八、居丧。为了表达对老人的哀悼,会有五七、百日、周年祭。孝子居丧期一般不参加任何活动,有“百日不理发”之说。

【猪友巴巴】服务三农,专注农村,追寻最美的乡土记忆,如果您有何感触,不妨分享出来,我们一同学习!

农村办丧事,老规矩很多,劳心劳力又花钱,由以前七天,已经改为现在的五天。这两年因为防疫,农村丧事已经简单了很多。

首先是锣鼓队的减化。

以前村里白事,除了用本村四个社的锣鼓,有的人家还请了外村的锣鼓队,现在规定,只用本社锣鼓就行了,其它社的锣鼓和外村的,一概取消。

现在的人都很忙,一家有事,全村人各家各户出一人参加本社锣鼓队,都得挤出时间去白事那家敲锣打鼓表示吊唁,简化以后,大家省了很多事。

外面的锣鼓队穿戴整齐,锣鼓也训练有素,铿锵有力,但这要银子支持,没有三五千不行,简化后,费用节省好多。

再一个是时间的简化,七天改为五天。

以前,七天里,每天都聚集好多人,乱乱哄哄,光吃喝就得好多人一起去做,七天时间,主家的物力体力都消耗得难以承受,简化以后,大家都说轻省了好多。

还有一个是席口的简化。

疫情期间,白事一切从简,早上便饭,起灵后,家里就打扫一空,完事后各回各家。

村里的规定合乎民心,大家自觉去遵守,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喧闹和吵闹。

活着多孝顺,死后入土为安,没必要闹多大排场让别人看。

条件好的画廿四孝图!

1.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继母和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竺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继母与象却推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记恨,仍对父亲和继母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历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又有处理政事的才干,便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继母,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2.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龍。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七十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3.鹿乳奉亲

郑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鹿(ji)鹿(lu),郑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4.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处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做到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5.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的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6.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寒,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塞!”(《论语·先进》)他的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战,将绳子掉落在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怨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待他如亲子。

7.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河南邦县人)所生。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二十四年,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把孝道首次提高到国家政策层面,此后一直延续了上千年。他与儿子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8.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甚和黑色的桑甚分开装在两个萎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9.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供养母亲,对母极孝。后妻子生一男孩,在河边玩耍,不小心失足落水溺亡。郭巨担心,若母亲知道这个消息必然伤心,遂和妻子商议:“儿子死了不能复活,不如悄悄埋掉儿子,不告诉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更是孝敬母亲。

10.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有一天,遇到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从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11.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烹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妻子大惊,赶紧忏悔自己的过失,也和丈夫一样恭敬起来了。

12.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3.怀桔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做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家母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家母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4.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今属湖北)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公元107年-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限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5.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今属山东)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

邵,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6.闻雷泣墓

王衰(bao),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做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哀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萝(lu)我(e)》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今湖北武汉)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18.卧冰求鲤

王祥,琅飛(今山东临沂)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生病的继母想吃新鲜鲤鱼,当时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立即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叨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扑上前去,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0.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今属河南)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以防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1.尝粪忧心

庚(yu)黔(qian)娄(lou),南齐高士,任屏(chan)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仍然去世了,黔娄安葬了父亲,守孝三年。

22.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飛,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盟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23.亲涤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24.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摘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寻找,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丧葬规矩特别严格,基本上都是按照规矩办事,正常来说丧葬一般是道教形式的丧葬和佛教形式的丧事,好多人不明白到底什么样的丧事是道教丧事,什么样的丧事是佛教丧事,民间的丧葬方式都是脱胎于宗教,而民间其实个地方的丧葬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道教丧葬方式演变的核心和佛教丧葬方式的核心,区别重大的就在于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现在都还存在,农村丧葬跟随道教丧葬,城市主流推行佛教方式的丧葬,道教丧葬方式以入土为安为基本,所以会有棺材为床,入土为安是本土道教丧葬文化的缩影。

而佛教丧葬以火葬为主流,意思就是业火焚烧去尽红尘,所以火葬其实在古代某一段时间其实挺流行的,明朝时期火葬其实一度非常流行,现在的主流丧葬方式就是两种,火葬和土葬,而且土葬其实是比较传统的,火葬其实改变了太多,已经不在怎么纯传统。

在古代本土道教丧葬,规矩其实非常的多,而民间也继承了这些,陪葬制度其实里面就有金属饰品,但是尸体身上是很少带有金属的,但是也并不是绝对,因为在尸体手中或者嘴巴里面都会有铜钱,口含铜钱是买路钱,买通阴间大路打通阴差的买路钱。

铜钱其实就是金属,并不是说没有带金属的,而是很多人只是没看到,都认为棺材里面一般没有金属,这种你有钱可以在坟中可以陪葬金银财宝,穷人没有陪葬品但是尸体手中会握铜钱或者口中含有铜钱,这些都是携带金属下葬的,而真正陪葬金属的是古代军人。

当然铜是最常见的金属陪葬,但是铁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带入坟中,因为古代铁一般都是作为武器使用,属于攻击性的东西,当然也可以做农具道具,但是伤害性非常强,说白了就是容易伤人,属于大凶的器物,所以古人也担心带铁入墓会让鬼魂不得安宁,所以不能带铁入墓埋葬,陪葬最多的是玉器陶瓷和金器。

正常情况下只有一些特殊身份的人才能用青铜器陪葬,普通人下葬都是木器玉器等,铜器其实非常的少,普通老百姓其实更少使用金属陪葬,最多就是几个铜板而已,文化因素是一回事,没有财力是一回事,铁器大凶之物,带入墓葬中对死者不利不安,灵魂其实也是害怕这种大凶器物,而且古代冶炼技术不高,金属基本上都是属于战略物资,也是不允许用来陪葬的,这是最现实的说法。

国家有禁止棺材售卖吗

小区里面是不能放棺材的,因为小区是大家的,公众的,而棺材是某一个人的,或者某一个家庭备用的东西,而任何私人物品在没有得到大家允许的情况下,都是不能占用公共场所的,特别是像棺材这类东西,本身就是特地使用的,会给一般人照成恐惧感的,更加不能放小区里面。

殡葬管理条例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火葬,但部分地区可能会有地方法规规定在指定区域禁止土葬

首先要看你开棺材店所在地区是否是实行火葬的地区,如果尚未实行火葬,做棺材生意是不违法的,反之,就违反了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现在国家殡葬改革管理条例规定的,几乎都要火化,不能用棺材。除非是回族,维吾尔,哈撒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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